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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发全国人大代表刘晓青建议丨提升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

信息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09 09:20:32 浏览量:77次

“耐药结核病,尤其是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因传染性强、疗程长、治疗难度大、费用高昂,已成为结核病防控中的突出难题。患者全程治疗费用约16万~20万元,远超普通结核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2026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疾控局副局长、江西省疾控中心主任刘晓青建议,提升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强化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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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疾控局副局长、江西省疾控中心主任刘晓青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到2035年终止结核病流行”的战略目标,我国积极响应,于2024年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明确提出“加强预防措施,减少发病与传播”“强化政策帮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等重点任务。

刘晓青表示,目前,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依然面临诸多困难。

一是治疗难度大,疾病传播风险高。耐药结核病需使用二线药物治疗,疗程长达18~24个月,方案复杂、不良反应多,患者治疗成功率普遍偏低(约50%~75%)。治疗不规范或中断易导致耐药菌传播,加剧疫情扩散。

二是医保支付政策与治疗需求不匹配。目前DRG/DIP付费体系将耐药结核病与普通结核病归类为一组,导致其高昂的住院费用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机构因经济压力,可能推诿患者或限制院内使用必需的高价药品,影响规范治疗。

三是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尽管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普托马尼等关键二线药物已纳入医保乙类目录,但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比例仍高达50%~70%。全口服短程方案总费用约20万元,自付部分近10万元,远超一般农村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不少患者放弃或中断治疗。

为切实提升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推动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刘晓青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专项保障机制。设立耐药结核病防治专项基金,对二线抗结核药物实行免费供应。推行“医保报销、财政托底”模式,实现耐药患者治疗药物零自付。或通过专项采购确保药品可及,其余诊断、检查等费用由医保与个人共担。

二是提高医保保障水平,优化支付方式。将耐药结核病纳入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实行“特病单议”,依据疾病类型与治疗周期制定合理付费标准。对二线抗结核药物实施药占比考核豁免或差异化管理,调动医疗机构收治积极性。推动将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普托马尼等关键药物由医保乙类目录调整为甲类目录,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三是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救助。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耐药结核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农业农村部门对因病致贫风险家庭实施监测与帮扶,提供临时救助。鼓励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开展社会募捐,形成多方合力,减轻患者生活与医疗负担。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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