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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晓青:建议明确艾滋病感染者告知配偶义务,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机制

信息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07 09:35:42 浏览量: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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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青

全国人大代表

江西省疾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疾控中心主任

建 议

修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强化检测与告知机制。建议明确感染者在确诊后1个月内负有告知配偶的法定义务,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在确证阳性时,应进行书面签字告知,明确其告知义务。对于逾期未履行告知义务者,疾控或医疗机构有权将其感染情况告知配偶,以保障配偶的健康权益。对恶意隐瞒造成传播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拓展至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婚检、入职体检、老年体检等场景,由体检机构负责结果告知和转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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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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