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中心召开2024年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逐章逐条开展学习研讨,党委书记刘亦文主持并讲话。会上,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晓青,党委委员、副主任魏国群、程慧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付里云,党委委员丁晟结合本次学习主题分别作中心发言。中心副主任熊英,各党支部书记、相关科所主要负责同志,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及中心科创团队代表20余人列席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征程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中心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加强纪律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和使命,为推动中心党的建设和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要强化自律意识。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经常学习对照,经常警醒自觉,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五责协同,加强谈心谈话,针对重要节点重大项目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和教育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要强化制度执行。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结合疾控机构改革,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四要强化担当实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引导党员、干部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五要强化监督问责。结合开展两个“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多运用第一种形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